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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人事局档案查询
发布时间:2021-07-2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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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个人档案查询
 
鞍山人事局档案查询
 
为方便毕业生查询档案,人才服务局在现场查询和网上查询的基础上,今年又开通了触摸屏自助查询系统,在人事代理办事大厅外增设了一台触摸屏和两台查询专用计算机,毕业生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相关信息。此外,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档案托管、出具存档证明、出具学历证明、代缴社会保险、接收流动党员等各项人事代理服务。
 
到目前为止,所有毕业生的档案数据已全部录入网上,毕业生可登陆人才官网进行查询,对于无法在网上进行确认的毕业生可以持身份证到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查询。
 
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人事档案记录着学生的个人经历,包括初中、高中和大学三阶段的个人资料,并且都是原件。毕业生就业后,一旦涉及到人事调动、考公务员等需要开具存档证明时,都需要用到档案。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给档案“安家”,同时在毕业后一定要确认档案的“去向”。
 
一、服务对象
 
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二、受理条件
 
1.户籍在本市或与本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毕业生需办理报到手续
 
三、相关待遇
 
毕业生档案实行免费托管。
 
 
  目前,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已有8成抵鞍,毕业生可以直接登录辽宁鞍山人才网,点击档案号查询专栏,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自己的档案是否落户。
 
《辽宁省档案条例》(2006年1月13日修订)第十三条 国家所有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并立卷,按时交本单位档案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已有。对档案所有权的界定及归档和进馆档案范围有异议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辽宁省档案条例》(2006年1月13日修订)第十三条 国家所有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并立卷,按时交本单位档案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已有。对档案所有权的界定及归档和进馆档案范围有异议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