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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发布时间:2021-07-1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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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档案放在人才市场需要什么证件
 
档案放在人才市场所需证件:
 
申报材料
 
(一)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
 
(二)需改派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身份证。
 
(三)与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
 
(四)在我市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劳动合同(参加社保)、身份证。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怎么把档案托管到人才中心
 
在处理自己的档案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把档案寄放在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在接收档案的时候,会要求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请调档函。大家在填写人员登记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准确性,一旦出错会很麻烦。
 
在填完表后,毕业生可以选择委托别人或是自己把档案调到人才中心。然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协议并缴费。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毕业生可以通过人才中心官网,电话或是办事大厅自助设备等方式查询档案是否转入。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有哪些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之一首要的是报到证,报到证上有写报到单位的。政府的人才市场是根据报到证接受档案的,没有报到证的,说明他还没具备毕业资格,没毕业资格就不能享受档案放人才市场的干部档案确认和管理。其次是个人身份证,以证实档案确实是你本人的,与毕业证户口本无关。
 
档案从公司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流程
 
1、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2、调档。可委托人或者自己亲自拿调函回档案所在公司将档案商调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可以自带或者快递或者机要方式到人才交流中心。
 
3、签订协议并缴费。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办理完全。
 
档案存档的三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国家对于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档案,会选择采取三种管理方法:
 
一是把档案转回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且需要毕业生去办理托管手续。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以后办理手续比较简单方便,缺点就是两年内如果离开生源地就业,就需要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选择把档案留在学校,在找到工作后,可以把档案再签到工作单位。如果申请档案留校的学生,超过两年还没有落实工作的,学校就会把档案遣回生源所在地,并且学校不会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学校诚信度较高,而且保管档案不会额外收取费用。缺点则是毕业生把档案留学只是延长了择业期,和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很多涉及到这方面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选择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或是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就是如果毕业生和人才交流中心交流过少,会造成信息不畅,容易出现纰漏。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服务流程
 
(一)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到合肥就业单位(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除外)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即时交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学校统一邮寄学生档案→个人登陆合肥人才网查询到档情况。
 
(二)需改派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持报到证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情况参考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持新的报到证到本中心开具《调档函》→原存档单位将档案机要转递到我中心。
 
(三)与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
 
凭上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到我中心窗口办理→窗口审核材料并开具《调档函》→原存档单位将档案机要转递到我中心。
 
(四)在我市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
 
凭上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到我中心窗口办理→窗口审核材料并开具《调档函》→原存档单位将档案机要转递到我中心。
 
 
(一)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1.所需材料
 
《报到证》、个人档案
 
2.接收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并按规定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
 
(2)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审核无疑义后,编号入库;
 
(3)档案携带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封,封签如被打开人才中心不予接收;
 
(4)一年合格转正定级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其的工资级别及标准工资额,并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年度考核鉴定表》进行入库归档。
 
(二)机关工勤人员档案
 
1.所需材料
 
《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和个人档案
 
2.接收程序
 
(1)持人事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把档案交到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2)查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①材料齐全:按规定对档案进行整理;
 
②缺少材料:向原单位索要,材料齐全后整理;
 
(3)对接收档案进行登记;
 
(4)档案携带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封,封签如被打开人才中心不予接收;
 
(5)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审核无疑义后接收;
 
(6)编号入库;
 
(7)每年将收集到的《年度考核鉴定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符合应归档范围的材料入库归档。
 
(三)流动人员档案
 
1.受理对象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理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2.接收程序
 
(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
 
(2)单位或个人办理完成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人才中心档案室管理;
 
(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接收后,移交到档案室管理;
 
(4)档案室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