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档案转移需要本人去吗
办理档案转移需要本人去吗
档案转移必须本人亲自去取吗
1、不需要。
2、招人代办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
1、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2、其次,人事 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办理档案转移需要本人去吗
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档案提取在有提档函的前提下,可以找人代办。
一、提档案的条件手续如下:
1、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
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
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可以聘用,但不能给解决户口问题。
3、暂时动用档案,之后再还回。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
二、档案提取的前提:
1、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
2、保管对于档案提取是一个重要环节。一般应在县(市)团级及以上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档案,这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等;对于广大的农村人口一般应有乡镇户籍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单位而言,一般应在它的所属上级行管单位。对于大量的流动人口则另有安排。
1、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2、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3、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办理档案转移需要本人去吗
办理档案转移不一定要本人去。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本人办理:
如果本人时间方便,且档案存放地和接收地距离较近,本人去办理相对更直接、高效。本人办理时一般需要携带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委托他人办理:
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其他接收证明材料。委托书需由委托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期限等内容。
3、单位办理:
如果是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员工的档案转移,除了需要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之外,还需单位开具介绍信、档案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确认档案接收单位资质:
核实接收单位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一般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而各类民营、外资等非公企事业单位通常需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来接收档案。如果将档案转至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可能会导致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丢失等问题。
获取调档函:
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是档案转移的必要文件,单位应确保调档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调档函上需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调档的具体要求等信息。
仔细核对调档函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确保与档案中记录的信息一致。如果调档函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接收单位进行修改。
整理档案材料:
单位人事部门需对员工的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和清查,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档案材料应包括从初中至最高学历的每一阶段的学籍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全日制毕业的须有报到证正副本)、每一段工作经历材料(如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过,需有干部履历或职工登记表、历年工资审批表、历年年度考核表、解除聘用关系的审批或批复等;在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工作过,需有退工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党团组织材料、职称评聘或资格考试材料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归入档案的材料。
对于缺失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联系员工本人或相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如果档案材料不完整,接收单位可能会拒绝接收档案。
规范档案转递手续:
档案必须由档案保管单位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以保证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在密封前,要对档案材料进行再次核对,确保无误。
开具转递档案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注明档案转出单位、接收单位、转递日期、档案编号等信息,以便于档案的跟踪和管理。
按照规定的转递方式进行档案转递。一般来说,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对于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跟踪档案转递进度:
单位在办理完档案转递手续后,应及时跟踪档案的转递进度,确保档案能够安全、准确地到达接收单位。
如果档案转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档案逾期未到达、档案丢失等,应及时与转出单位和接收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办理档案转移需要本人去吗
遵守转递时间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应在员工离职或调动后的一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出。例如,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人事档案转移所需的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一般来说,省内转递通常需要 1-2 周左右,跨省转递可能需要 2-4 周左右。具体如下:
接收地开调档函:
如果是现场办理且资料齐全,接收地可以当场开出调档函,一般只需 1 个工作日。但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信息核实不顺畅、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等,可能会延长至 3-5 个工作日甚至更久。如果是线上申请调档函,审核时间可能会在 1-3 个工作日左右,具体取决于接收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申请量。
转出地办理调档:
将调档函拿到档案转出地办理调档手续,如果资料齐全,通常当场可以受理,算上 1 个工作日。但如果转出地需要对档案进行进一步的审核、整理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档案信息不完整需要补充材料等,这个过程可能会延长至 3-7 个工作日。
档案准备与寄送:
档案准备:转出地在收到调档函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会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准备工作,比如填写转递通知单、材料清单等。这一过程通常需要 1-3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取决于档案的数量和复杂程度。
档案寄送:档案转递一般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机要通信的情况下,省内转递一般需要 3-5 个工作日,跨省转递需要 7-20 个工作日;如果协商一致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等方式,省内通常需要 2-3 个工作日,跨省需要 3-5 个工作日。
接收地档案入库:
档案到达接收地后,接收单位需要对档案进行签收、登记、入库等操作。在业务量不大的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 1-3 个工作日;如果遇到业务高峰期,如毕业季、招聘季等,入库时间可能会延长至 5-7 个工作日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