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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发布时间:2021-07-2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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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如皋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应届毕业生的档案一般有两种去向:
 
1.随毕业生就业协议上约定的档案转寄方式和地址,由学校转寄到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企业或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企业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2.就业协议上没有约定的,档案一般转寄到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问:如何查询档案存放地?
 
答:各地的查询方式不一致,在如皋当地查询档案有几种途径:
 
1.自主查询:登录“南通人才网”http://ntrc.rsj.nantong.gov.cn/,选择“到档查询”;
 
2. 人工查询:凡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2:00—5:30)可拨打窗口电话0513-87288506查询;
 
3. 现场查询:毕业生可自行前往如皋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如皋市解放中路市民服务中心2楼36号窗口)现场咨询。
 
问:如果毕业后未就业,档案可以一直放在人才中心吗?
 
答:可以,人才中心将免费为您保管。
 
问:我毕业一年后,从如皋转到上海工作,请问我怎样将档案转到上海公司去?
 
答:在确定新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后,可由单位出具调档函寄至如皋市人才中心(本人或代理人交送亦可)。收件地址:如皋市解放中路市民服务中心2楼36号窗口,电话0513-87288506,人才中心在收到调档函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档案寄出。(提示:档案不可以自行携带)
 
 查阅流程
 
1、利用者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或单位介绍信;
2、利用者说明利用档案的用途及具体要求;
3、经工作人员同意,利用者填写相关利用登记表;
4、由档案工作人员检索、调卷、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5、查阅利用者在档案阅览室阅览(需外借的,要办理有关手续),借阅者清点借阅档案资料;
6、利用者缴纳相应的档案保护费及其它费用;
7、借阅档案者来馆归还档案时,需经工作人员检查、核对所借档案,办理归还手续;
8、借阅者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档案查询
 
1、2019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仅限于通过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装入“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标志的EMS封套并加盖学校骑缝章)、学校专人送达等三种方式转递。
 
2、市人社局和各区(市)人社局均可接收各院校转递的毕业生档案。
 
3、凡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转递到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档案均按户籍地分批次统一转到各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一般由学校寄送到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档案托管机构。我市人社部门对报到证已经派遣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不负全责,请毕业生慎重选择档案转递地址。
 
5、档案去向查询:
 
2006年10月前的毕业生请到各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查询(通讯地址及查询电话附后);2006年10月后毕业生请到各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当年毕业生档案10月份后可陆续查询。
 
特别提醒:我市不接收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个人携带或个人邮寄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