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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吗?没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0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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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吗?没有怎么办?
 
需要的,特别是人才落户需要提取个人档案的才可以落户
 
 所需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出具存档证明;毕业回原籍(含回农村)的提供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本人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落户的时候,如果没有个人档案我们是不能直接办理落户的,个人档案对我们办理落户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不管是想要通过积分落户还是人才引进办理落户,如果没有个人档案都不能实现将户口落户在别的地方
 
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的,只要将丢失的档案补办齐全就可以了。
 
一、落户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吗?
 
1.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然要用到大家个人档案了,因为个人档案在落户办理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里,只有通过审核您的个人档案,才能够查看出是否满足相关落户条件呢,比如档案里面会记录您的工作时间、学历程度、工作经历等等,这些都是在落户办理时候要审核的内容呢。
 
2.如果您没有办法按时提交个人档案,就算您的要求已经符合了,也是没有办法成功落户呢。个人档案在咱们工作后有很多事情都会用到,就算平时用不到,不需要办理这些业务,但是有个事情是每个人都要办理的,就是退休,如果个人档案没有了也就无法审核工龄,最后也会影响退休福利!
 
 
二、那么个人档案到底存放在哪里呢?
 
1.很多小伙伴都是在毕业后就没有管理过自己的个人档案呢,所以根本不知道个人档案可能会存放在哪里,其实个人档案的存放的是有要求的,不是随便哪里都可以放档案,一般就是存放在用人单位或者是人才中心这两个地方。
 
2.可以接收大家档案的地方都是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如果您没有把个人档案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一个是会造成档案的丢失,另外就会造成档案死档呢,这两个问题外理起来都比较困难!
 
三、如果出现了档案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1.如果真的出现了上述小编说的档案问题,大家也不要慌乱呢,所有档案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就是需要时间和办法,只要按照规定就可以一一解决!
 
2.但是自己解决起来还是有困难的,时间上要浪费太多,还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其实与其这样耗费时间,不如委托一些档案代办机构去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有专业的办法,业务流程熟悉,相比较我们个人而言,代办机构可以更有效率地帮助大家解决档案问题。
 
档案补办流程
 
在办理档案补办的时候需要将学籍档案和工作档案全部补办完成之后我们的档案才是一份完整的档案,在办理档案补办的时候,小编认为这是所有档案问题中最难解决的档案问题所以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将档案的相关问题交给优选智嘉档案档案服务机构帮忙办理档案补办
 
在办理档案补办的时候不管是办理什么档案都需要提前打电话提前联系咨询办理档案补办需要的材料等情况
 
在了解这些之后就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到相应的地方办理档案补办了,补办的档案材料一定要注意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这样我们补办的材料才有效。
 
补办好的材料放入档案袋中,对档案袋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这样我们的个人档案才算有效才可以正常使用。
 
按新政申请落户的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文件:《细则》第三条。
 
  答:按新政申请落户的流程分为6个步骤。
 
  1. 预审:申请个人或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 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 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 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按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落户的,需要提交哪些职称材料?
 
  文件:《细则》第三条第一款“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以及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口管理准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才〔2016〕10号)第四条。
 
  答:按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落户的,除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批文、考试合格登记表),还需提交《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由受理机构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需要提交哪些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
 
  文件:《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苏州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以及第三条第一款。
 
  答:1. 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苏州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2. 目前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目录为“2019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3. 申请时应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
 
  4.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由受理机构转递至当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新政策中关于大专学历,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6个月社保”如何界定?
 
  文件:《细则》第三条第五款,“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
 
  答:按大专学历申请的,提交申请时前6个月,需在申报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此6个月社保缴费期间,不得出现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