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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事项,南京人事档案查
发布时间:2023-07-2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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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事项,南京人事档案查询

  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网上查询

  1.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专题专栏”内选择“南京人才服务平台”

 

  2.选择“档案服务”。

  

  3.选择“档案查询”。

  

  4.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点击查询,获取结果。

  

  二、手机查询

  1.进入“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档案办理”,在“我要查询”栏目内查询。

  

  2.点击“档案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点击查询,获取结果。

  注意:

  工作日可拨打咨询电话02584501173查询。

机构名称 档案服务咨询电话 地址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12333;025-84501173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
玄武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83361925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
秦淮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84556964 南京市秦淮区首蓿园大街112号4楼
建邺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86461187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1号楼1楼
鼓楼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68730200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
栖霞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85302371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B座三楼
雨花台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52883427 南京市雨花东路1号
江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52120962;025-52078861 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8号
浦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58880261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二楼
六合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57100123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三楼
溧水区人才服务中心 025-57236112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1号
高淳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025-57338700 南京市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一楼
江北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丽景路) 025-58466253 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A座一楼人社大厅
江北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旭东南路) 025-68715039 南京市江北新区旭东南路69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5-85775011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10号


南京毕业生档案查询指南
 
  1、 问:档案是否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答:请登录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gov.cn,在公共服务的档案查询中输入姓名及出生日期查询。
 
  2、 问:毕业生转正定级怎么办?
 
  答:档案由毕业后首次就业单位委托存放在我中心的,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的(表现优秀经单位同意可提前至半年),提供单位同意盖章的转正定级表和报到证办理。表格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gov.cn下载。
 
  3、 问:户口是否办好?户口是否在南京人才中心?
 
  答:请登录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gov.cn,在公共服务的集体户口查询中输入姓名和出生日期查询。在查询结果的户籍挂靠办理情况一栏中如显示“办理就绪”说明户口已经办结。
 
  4、 问:如何办理户口迁入?
 
  答:一、非南京籍毕业生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此表格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下载)
 
  6、《单位户籍挂靠证》
 
  二、人才引进人员办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2、《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
 
  3、《准予迁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服务处所”一栏必须填写)
 
  6、《单位户籍挂靠证》
 
  5、问: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答:
 
  1、迁往市外(包括高淳区、溧水区、江宁区、原江浦县、六合区)的人员:凭当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2、迁至本市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3、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至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6、问:人才引进的条件和办理程序?以及审批情况查询?
 
  答:一、引进条件
 
  (一)单位: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提供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章即可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
 
  (二)个人: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南京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中心代理单位异地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申报单位交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并与该单位续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同一家单位)。
 
  3、当年每单位引进人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若超出人数需按特殊人才另行申报。
 
  二、办理流程:
 
  (一)提供《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和《劳动合同》到我中心开具商调函。
 
  (二)由我中心审阅档案,告知其审阅结果,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申报表格。
 
  (三)提交材料:《南京市引进人才登记表》(网上表格下载名称为《人才引进封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拟人才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拟人才引进人员政治情况调查表》(以上表格均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站上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户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待我中心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也可登录南京人事人才网www.njrs.gov.cn公共服务中心查询审批结果。
 
  7、问:婚育证明怎么办?
 
  答:档案及户口均挂靠中心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常住人口登记表(若住址一栏是成贤街119号,要将户籍卡拿到玄武区红山路196号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改为北京东路63号,若婚姻状况有变动也需及时变更)
 
  3、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户口所在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4、来我中心领取表格或在www.njrs.gov.cn网上下载“婚育证明基础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盖章(如无单位盖章,也可由本人到人才中心柜面现场写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将上述材料准备好来我中心开具证明后首先到公教一村居委会办理,再到玄武门街道办理。证明如需盖区级章的再到玄武区政府(珠江路455号)1513室区计生局办理。
 
  公教一村居委会地址:公教一村22幢社区邻里中心 电话:83638867
 
  玄武门街道地址:天山路5号-2 电话:57712657
 
  8、怀孕建卡如何办理?
 
  答:为女方档案和户籍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准备在本市生育的流动人员出具怀孕建卡证明。
 
  办理条件:
 
  1、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
 
  2、中心户籍挂靠在有效期内;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准备材料:
 
  1、结婚证;
 
  2、户籍卡(若住址一栏是成贤街119号,要将户籍卡拿到红山路196号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改为北京东路63号,若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需变更为已婚);
 
  3、身份证;
 
  4、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开具初婚未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由居住地居委会开具证明并加盖区县级计生部门的章或双方均到人才中心柜现场写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将上述材料准备好来我中心开具证明,再到公教一村居委会(公教一村22幢社区邻里中心 电话:83638867)盖章。
 
  建卡所属医院:玄武区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玄武区中医院),
 
  公教一村居委会电话:83638867
 
  地址:珠江路318号,坐6、47、15、140路车浮桥站下。
 
  9、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答:小孩户口已经挂靠在北京东路63号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人员可来我中心领取表格(也可在网上下载《玄武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办证时需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以及由父母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无业人员带上就业证由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的申请表,由当事人带齐各证件的复印件及夫妻一寸合影一张,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审核无误盖章后办理。
 
  重组家庭另需带齐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子女准生证明等。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户口所属街道(玄武门街道地址:天山路5号-2 电话:57712657)
 
  10、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地址和上班时间?
 
  答:地址:北京东路63号,邮编:210008(南京外国语学校对面)。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5:30,周六上午9:00到中午12:00,下午2:00到4:00。
 
  11、保管档案是如何收费的?
 
  答:2008年12月31日前,有工作的是15元/月,没工作的是10元/月。从2009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档案保管费。保管档案免费。
 
  12、多交的2009年以后的档案费怎么办?
 
  答: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全部停收档案保管费。多交的档案费可以凭发票到人才中心退费。
 
  13、问:单位如何办理人事代理开户?
 
  答:带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领申请表办理开户。在区工商注册的单位到当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开户。
 
  14、单位能否挂靠集体户口?
 
  答:已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单位可提供单位委托保管档案协议书和单位注册地址的房产租赁合同来办理集体户口的户籍挂靠证。
 
  15、单位如何办理档案保管?
 
  答:等档案到达人才中心后(可通过www.njrs.gov.cn查询),带劳动合同原件到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还需要带上报到证)。
 
  16、个人如何办理档案保管?
 
  答:有工作的带与南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人事代理书》来办理。没有工作的可将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的区人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
 
  17、什么人的档案可以放在南京人才中心?
 
  答: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工作单位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档案的人员。
 
  18、档案如何从外地调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来?
 
  答:档案必须存放在外地的人才中心,具备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带与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来开调档函去调档。
 
  19、档案如何转到外地去?
 
  答:转出的档案必须办理过与南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再带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的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来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0、档案和户口都在南京人才中心,想把档案转出,可以吗?
 
  答:不可以,必须先将户口迁出才能办理档案转出或同时转出。
  21、如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档案及户口均挂靠我中心的人员可办理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我中心受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出办理结果,可本人委托代办人领取或直接发送快递给预留地址(顺丰到付)。
 
  22、档案户口均挂靠在人才中心,可以在人才中心办理失业审批手续吗?
 
  答:可以的。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每周一、三、四、五在人才中心1号窗口办理。
 
  23、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在离职了该怎么办?
 
  答:带经过社保中心终解备案的全部离职证明材料,交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放入个人档案,将档案转成个人挂靠。
 
  24、户籍证明怎么办?
 
  答:户口在本中心挂靠的,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来办理。
 
  25、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和档案等手续,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委托人必须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手写的委托书。
 
  26、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了怎么补办?
 
  答: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来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补办。
 
  27、如何复印档案中的部分材料?
 
  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需加委托书,可复印档案中的部分材料。例如:成绩单、报到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
 
  28、单位阅档如何办理?
 
  答:阅档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可查阅本单位代理户下的员工档案,如查阅的档案是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需同时提供该单位同意阅档的介绍信,如查阅的档案是个人委托存放在南京市人才中心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的同意授权书。
 
  29、哪些材料需要补充到个人档案里?
 
  答:档案挂靠南京市人才中心保管后,形成的材料包括:继续教育学籍档案(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跟工作单位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离开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决定、职称评审表,入党材料等均可增加进档案。
 
  30、档案转出人才中心,可以自带吗?
 
  答:档案转出人才中心,如果是本市内的转档案,可以自带,自带的档案不能拆封。如果是转入市外的,不允许自带,由我中心通过机要,把档案寄至档案接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