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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档案人才中心如何接收
发布时间:2023-03-3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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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档案人才中心如何接收
 
自考毕业证明书补办
 
自考生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如何开具自考成绩证明?
 
尚未办理自考毕业证的自考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根据重庆市硕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要求,报考市外高校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可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报考重庆市内高校研究生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来开据自考成绩证明,直接前往市内所报考学校成教院或继教院打印自考成绩证明即可。
 
【特别提醒】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毕业证书遗失后可否补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考委颁发毕业证。毕业证原件只颁发一次,遗失者,不予补发原件。
 
毕业证书遗失者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流程如下:
 
1.须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原毕业证遗失作废。
 
2.考生本人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本人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毕业时间、遗失证书时间及原因等内容)、带上有效居民身份证、2寸登记照相片一张及刊登毕业证遗失作废报纸一张,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报市考办审核,经市考办核实毕业信息无误后,由市考委出具毕业证明书。证明该生何年何月毕业于何专业及层次,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自考档案资料信息包括哪些
 
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的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考籍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自然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和手续
 
一、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之一报到证,统招的毕业生报到证上有报到的单位。
最新个人户籍区域对口的人才中心
所在工作单位注册地对口的人才中心
二、应届毕业生把档案转入人才中心需要哪些手续
 
1)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
 
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受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然后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毕业时,持《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送到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领取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
2)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托管。择业期内可申请学校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