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官网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方式)
发布时间:2024-01-27 16:47
  |  
阅读量:
  |  
字号:
A+ A- A
  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方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和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等问题,充分做好宁波市就业创业工作,着眼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就业面临重大转型等客观要求,结合宁波就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吸引更多大学生来慈实习见习,以实习促就业,推动我市企业更好地储备人才资源,现将高校毕业生实践活动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扎实开展创业型区县(市)创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氛围环境,全面激发创业活力。
 
◎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允许在校大学生凭校方或校创业园证明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要鼓励创业平台发展,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对获评基地给予当年每新引进1家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5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要加大基金扶持力度,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毕业生,优先满足其创业担保贷款需求。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授牌命名为“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的企业开展1个月及以上实习见习活动的两类人员:
 
  1.应届实习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毕业学年内(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开展实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等紧缺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往届见习生:毕业两年内(自毕业之日起,往后延续两年),有就业意愿、已办理未就业登记的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的。
 
  二、补贴标准
 
  (一)实习生政策:实习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实习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1.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生及原“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生按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
 
  2.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本科或紧缺专业大专学历应届生按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予以补贴;
 
  3.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按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贴。
 
  另外,对非慈溪生源的应届实习生给予交通补贴,标准为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金额的2倍(票据出发地为家庭或高校所在地,出发时间在实习开始前一周内,最高补贴1000元)。
 
  见习生政策:到实践基地单位参加1-6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满后,给予每人每月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补助。 
 
◎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给予3年10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到这三个行业就业的,给予3年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鼓励用人单位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实践,给予实践基地的见习补贴从最低工资标准50%提高到60%,并增加综合商业保险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
 
◎实践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就业实践机会的,可给予相应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
 
◎对于困难大学生就业,《意见》明确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提高到3000元,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
 
   三、申报办法
 
  (一)毕业生需在“甬优桥”(ujob.nbhrss.gov.cn)注册并申请实习,由企业邀请实习、完成面试,通过后双方签订实习协议并正式开始实习。应届实习生实习起止时间需在毕业学年内,往届见习生见习起止时间需在毕业两年内,且实习见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二)在实习见习期满后一个月内,将申报资料原件的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bys@cxhr.com。一般由企业代为申报,邮件主题请注明“实践活动补贴”字样。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按季发放。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1.应届实习生申报资料:
 
  (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活动补贴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的图片各一份(见附件);
 
  (2)未毕业的提供学生证,已毕业的可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3)实习生本人银行卡(需备注详细开户行,如:XX银行慈溪支行)。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实习生需提供经网上鉴证的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实习生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空白协议需填写姓名)。
 
  (5)非慈溪籍学生可提供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标有乘客信息、时间、起止地及票价;乘坐飞机的需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2.往届见习生申报资料:
 
  (1)《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活动补贴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的图片各一份
 
  (2)身份证及户口簿;
 
  (3)毕业证;
 
  (4)见习生本人银行卡(需备注详细开户行,如:XX银行慈溪支行)。
 
  联系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人力资源交流中心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6393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