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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档案如何查询?扬州人事档案查询系统
发布时间:2023-07-2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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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档案如何查询?扬州人事档案查询系统

扬州档案转出至外省人才服务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档案申请转出至省外人才服务机构,在人社局如办理了单位人事代理档案托管,需提供调档函及与被委托单位的离职证明;
 
  如个人档案托管,可直接凭调档函;个人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注册登录,在搜索框内搜索“档案转出”,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办理。
 
  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的定义:国家机构、社会组织等有关部门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人员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资福利待遇、奖励惩处等情况的文件资料,是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记载和个人自然情况的真实反映,是历史的、全面地考察了解个人和依法维护其权益的重要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定义: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扬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怎么办理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办理对象:托管人事档案的代理单位或个人。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办理条件: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已转为个人托管;
 
  2.档案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的常见情形包括再就业、回原籍、退休、升学等。
 
  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档案转回原籍的办理材料:
 
  1.户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商调函;
 
  2.人事档案转出申请表;
 
  3.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办理对象:
 
  1.与对应层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用人单位在职人员;
 
  2.对应层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的人员和对应层级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录用的其他人才档案接收的办理流程:
 
  1.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审核用人单位与录(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开具《调档函》;
 
  2.录(聘)用人员持《调档函》回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3.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将其人事档案转至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4.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流动人员档案接收的办理网址: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
 
  根据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按机要通道或学生档案EMS标准快递形式,由学校发往毕业生户籍地或就业地存档机构进行托管;
 
  ▶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经教育部服务机构或学信网认证后,到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存档。
 
  毕业生档案是反映毕业生学习经历、政治面貌、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的历史记录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或学生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转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应届毕业生
 
  1、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完协议书备案手续后将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户籍迁移等毕业生派遣手续。
 
  2、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原件来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接收函,到学校办理相应派遣手续。往届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1、转入:
 
  (1)携带本人的毕业生证书(须属国民教育序列,其中军校、党校、成教、自考、远程网络教育等学历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2)确认档案存放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名称;
 
  (3)持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至相应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
 
  2、转出:
 
  (1)异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或接收函;
 
  (2)档案由单位委托代理的人员需提供解除合同书等离职证明材料;
 
  (3)研究生考试录取人员须提供研究生招生办出具的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