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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发布时间:2021-07-2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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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如您的户籍档案信息得到预查确认,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和手续,到预查派出所出具证明。如您仅系咨询确认信息,不需出具证明,则不需到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
 
  4、申请查档人为监护人的,还应当提交能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连接在此,快去预约吧。
 
  https://ntwjw.vivatech.cn/app/index.php?i=5&c=entry&do=index&m=ntwjw_hjdayc
 
行政中心档案馆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西侧附楼南通市档案局(馆)档案利用中心
 
邮编:226018
 
咨询电话:0513-85216646
 
传真:0513-85099677
 
网址:daj.nantong.gov.cn
 
公交车次:乘13路、22路、37路、38路、39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企事业档案馆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企事业档案馆接待大厅(图书馆一楼南门进入)
 
邮编:226018
 
服务热线:0513-59003880
 
传真:0513-59003883
 
网址:daj.nantong.gov.cn
 
一、转入档案手续办理
 
(一)本市档案转递
 
1、人事档案在本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保管的,由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门出具调档函;
 
2、人事档案在原工作单位保管的,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凭单位离职手续将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
 
(二)外市档案转递
 
1、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均在外地,工作未满一年的,携带与南通市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南通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出具调档函。
 
2、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均在外地,并在档案所在地工作满一年的,调入本市企业单位由我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二、转出档案手续办理
 
1、本市转档,须市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调档函并出具调入单位的录用材料(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2、调出本市,须调入地人社局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商调函,填写人才流动登记表(可在南通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市区(含港闸、崇川)企业单位调出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开发区所属企业单位由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单位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包括:退工通知单、辞职申请表、除名及自动离职决定等);
 
4、工作未满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先办理改派手续,凭改派手续和接收地人事部门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转递。
 
注:凡党组织关系、户口挂靠我中心的人员,档案迁出时须先转移党组织关系、户口(干部商调除外)。
 
三、学生档案转递
 
1、调出本市,凭调入地人才中心调档函办理;
 
2、本市内调档(含县、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书通过当地人才中心调档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