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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大学生档案中心官网系统入口,潜江人事
发布时间:2023-08-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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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大学生档案中心官网系统入口,潜江人事档案查询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1〕14号),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工作机制,吸引更多大学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现就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公告如下:
 
一、潜江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1.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地址: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章华花苑酒店对面),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为1楼6号窗口,服务热线0728-6292915。
 
2.潜江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档案接收机构),地址:潜江市园林南路58号,服务热线6242736。
 
3.潜江市人才超市,地址:潜江市红梅西路55号1楼大厅内。
 
二、报到接收手续和办理流程
 
1.报到接收手续。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市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或者电话0728-6242736电话报道(所有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本人)。
 
2.办理流程:提交报到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薄》——确认报到信息。
 
三、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毕业生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2.线下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居住地社区填报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经社区初审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复审后办理。
 
四、政策咨询平台及政策清单
 
1.咨询政策服务和办事指南,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http://www.mohrss.gov.cn)、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bqj.gov.cn),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2.查询招聘信息,请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job.mohrss.gov.cn)、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可通过上述平台网站,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二维码(附后)。本地求职可登录湖北省公共就业招聘网潜江(http://www.hbggzp.cn)或关注湖北省公共就业招聘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求职办理求职登记。
 
3.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并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3.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在登记后进行职业介绍服务,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4.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大学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业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经专家评审确认后,可获得2-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5.创业和就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学年(即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
 
上述符合条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每人每年度至多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省人社厅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执行。
 
6.实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7.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要求缴纳社保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8.求职补贴。享受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我市标准为1104元,2020年度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
 
9.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0.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以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我市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名称 地址 电话
湖北省公共就业创业指导与信息服务中心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027-86656592
湖北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027-87257936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5号第三层(自贸区武汉片区… 027-87326786
潜江市人才服务局 潜江市园林南路58号 0728-6242736